兰文旅发〔2017〕393号
关于印发《兰州市旅游厕所建设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
兰州新区商务旅游局,各县区文体局、旅游局:
《兰州市旅游厕所建设奖补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备案登记,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7年9月5日
兰州市旅游厕所建设奖补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快兰州市落实“旅游厕所革命”步伐,充分激励各县区、兰州新区保质保量完成已纳入国家旅游局“旅游厕所”系统的旅游厕所建设任务,根据《甘肃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实施方案(2015-2017年)》(甘政办发〔2015〕134号)中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2015年及以后纳入国家旅游局“旅游厕所”系统,经各县区、兰州新区旅游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并由市旅游主管部门查验通过的年度新建或改扩建完工的旅游厕所。
第三条 兰州市旅游厕所建设奖补资金是市级旅游主管部门专项用于支持全市旅游厕所建设的事后以奖代补性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从兰州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并申请国家、省级旅游主管部门相关财政扶持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四条 兰州市旅游厕所建设奖补资金拔付对象及责任使用主体为各县区、兰州新区旅游主管部门。
第五条 各县区、兰州新区旅游主管部门要积极报请本级政府并协调相关部门同意,出台具体的扶持和引导政策,在旅游厕所的建设资金、用地审批、配套设施以及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倾斜,引导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旅游厕所领域,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旅游厕所建设管理的积极性。
第六条 兰州市旅游厕所建设奖补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奖补标准和程序执行。
第二章 条件标准
第七条 奖补对象的条件
1、年度新建或改扩建的位于旅游景区 、旅游线路沿线、交通集散点、乡村旅游点、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旅游街区等旅游活动场所的可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免费公共厕所。
2、单独存在,有独立通道,可直接进入的厕所,包含景区(景点)游客接待服务中心内的厕所。
3、纳入国家旅游局“旅游厕所”系统的厕所。
4、本年度内工程主体和其他装修配套辅助施工已完工,验收要件完备,由各县区或兰州新区旅游主管部门出具验收报告,经市旅游主管部门查验通过的的厕所。
5、符合国家标准《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16),能够进行等级评定,种类为水冲固定式、环保固定式、环保移动式的厕所。
6、环保移动式厕所应有管理间,厕位不少于3个。
第八条 奖补核算标准
1、新建3A级水冲固定式旅游厕所30万/座;
2、新建2A级水冲固定式旅游厕所16万/座;
3、新建A级水冲固定式旅游厕所5万/座;
4、改扩建3A级水冲固定式旅游厕所18万/座;
5、改扩建2A级水冲固定式旅游厕所10万/座;
6、改扩建A级水冲固定式旅游厕所3万/座;
7、新建3A级环保固定式、环保移动式旅游厕所12万/座;
8、新建2A级环保固定式、环保移动式旅游厕所7万/座;
9、新建A级环保固定式、环保移动式旅游厕所2万/座;
10、改扩建3A级环保固定式、环保移动式旅游厕所7万/座;
11、改扩建2A级环保固定式、环保移动式旅游厕所4万/座;
12、改扩建A级环保固定式、环保移动式旅游厕所1万/座。
第三章 申报
第九条 各县区、兰州新区旅游主管部门每年按照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通知时限向其申报上一年度兰州市旅游厕所建设奖补资金,市文旅局产业处负责受理奖励申报。
第十条 各县区、兰州新区旅游主管部门需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兰州市旅游厕所建设奖补资金申请汇总表。
(二)各县区、兰州新区旅游主管部门出具的旅游厕所初审验收情况结论报告。
(三)单个厕所照片。
1、外观远景照正、侧面各1张,要求有周边固定参照物;
2、室内照片若干张,分男区、女区、无性别区、家庭卫生间、管理间、洗手区等功能区的不同角度各2张,要求能看清厕位、洗手台数。
(四)单个厕所申报材料。
1、省级示范性旅游厕所。财政投资建设厕所:设计、施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签章确认的工程验收结算书;非财政投资厕所:经县级旅游主管部门签章确认的业主单位申请报告,设计图纸,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签章确认的工程验收结算书。
2、非省级示范的水冲固定式、环保固定式旅游厕所。设计图纸,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签章确认的工程验收结算书。
3、环保移动式旅游厕所。购置合同,县级旅游主管部门与业主单位共同签章确认的厕所分布位置说明。
第四章 审批及拨付
第十一条 市文旅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审核组,负责各县区、兰州新区旅游主管部门提交资料的审核,并核算各县区、兰州新区奖补资金额度。审核组成员为市文旅局计财处、产业处负责人。
第十二条 审批流程
预审:市文旅局产业处对各县区、兰州新区旅游主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检查,通过后,派员组织现场检查,并向审核组提交厕所建设情况核查及奖补资金核算报告。
审核:审核组对产业处提交的相关报告进行审核,通过后,向局务会提交审核报告。
审定:局务会审定审核报告,确定核查和奖补结果。
兑现:产业处按照局务会审定结论,将奖补资金分配结果报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和程序办理拔付。
第十三条 兰州市旅游厕所建设奖补资金是依据上一年度各县区、新区旅游厕所建设完成情况核算的事后以奖代补性资金,所需资金来源于国家、省、市三级财政。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标准,以县区、兰州新区为单位,由市文旅局统一核算奖补资金合计额度,市级财政资金在国家、省级财政资金到位后发放,补足至市文旅局核算的奖补资金合计额度。
第十四条 兰州市旅游厕所建设奖补资金,各县区、新区旅游主管部门使用方向如下:
1、上一年度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完工的旅游厕所,可用于给项目方发放补助,单个厕所补助额度不得超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标准;上一年度由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完工的旅游厕所,可用于给项目中的社会资本方发放补助,单个厕所补助额度不得超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标准,且同时不得超过社会资本投资额度的35%;上一年度由财政资金全额投资建设完工的旅游厕所,不得给项目方发放补助;
2、纳入新年度建设计划,由财政资金全额投资建设的,处于待建或正在建设中的3A级旅游厕所,若建设资金有缺口或未落实,可用于部分或全部支付建设费用。
3、纳入新年度建设计划,由财政资金全额投资建设的,处于待建或正在建设中的A级、2A级旅游厕所,若可以提升至3A级,可用于部分或全部支付升级所需的建设费用。
4、经请示市级旅游主管部门同意,可用于其它有利于旅游厕所建设和发展的工作,不得用于给个人发放奖金或补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为应对不确定的变化因素,兰州市文旅局可对奖补条件和标准进行适度调整。
第十六条 旅游厕所验收核查和等级评定参照国家标准《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16)相关内容执行。
第十七条 经市、县文化旅游部门查验通过的厕所,三年内不得因提升改造等原因再次申请奖补。
第十八条 市文旅局可对已完成的旅游厕所进行后续跟踪监督。对查实弄虚作假的,收回奖补资金,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追究。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兰州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7年9月5日印发
LZ〔2017〕36-WLJ1 共印30份